中化新网讯 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2009年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7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9年10月13日起5年。2015年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37号公告,决定自2015年10月13日起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终止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倾销措施。
2020年8月12日,商务部收到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国大陆聚酰胺-6,6切片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裁定维持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0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对原产于意大利、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不再实施反倾销措施。
美国公司现行反倾销税税率如下:Ascend PerformanceMaterials LLC为31.4%,英威达有限责任公司为25.2%,其他美国公司为37.5%。
据悉,聚酰胺-6,6切片是一种合成树脂,广泛用于注塑、纺丝、改性等方面,是电子电器、军工、汽车、铁路配件、纺织等领域的应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