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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行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建议专项报告发布
更新时间:2020-10-30 来源: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际交流和外企委员会(简称“外资委”)于9月召开的2020年度上半年执委会会议上,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建议”。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编制之年,外资委持续跟进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进程,并从2019年开始,就多次征求和听取会员企业对该规划的建议,该专项报告正是通过收集会员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与欧盟商会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之后进行编制。
  报告两点如下:
  一、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和法制环境
  (一) 科学的产业规划和企业搬迁
  针对管理“一刀切”的问题,建议主管部门考虑全产业链生态发展,制定符合行业特征、技术现状和前瞻性的“准入”门槛。在行业整合的行动中,为了相关政策更好的落地实施,建议主管部门公开并提前公布有关企业搬迁或临时关停的标准和行动计划。并且,建议国内外企业在搬迁过程中的享有同等的知情权、讨论权和补偿权;建议主管部门能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和实践。
  (二) 促进油气行业多元化发展
  随着政府释放了开放成品油零售行业的信号等一系列市场开放举措,油气行业营商环境进一步开放。建议进一步推动油气市场改革,放开油价管制,建立具竞争性的零售市场,并制定明确的放开石油零售产品价格管制时间表。
  (三) 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目前国内定点采购的石脑油用于连续生产乙烯、芳烃免征消费税,但进口环节的消费税政策为先征后退,建议取消现行的乙烯芳烃定点直供制度,统一进口和国内环节,将用于生产乙烯和芳烃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四) 与时俱进细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1. 建议增加工业气体分类
  2. 建议增加润滑油生产相关分类
二、加强政府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
我国正处于全面助推安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进程之中,石油化工行业对绿色创新经济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建议加强政府与行业的合作,鼓励主管部门广泛邀请行业和企业作为关键利益相关者参与政策的制定,鼓励化工企业之间,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进而促进行业发展。
 (一)共商共享 建立安全管理交流渠道
 (二)上下游协同 共促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三、科学制定化学品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
 作为最大的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国家之一,我国长期以来重视化学品管理立法框架。
  (一) 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学品风险评估和管控法规
  (二) 进一步加大行业协会和企业在化学品环境政策和措施制定过程中的参与力度
  (三) 加强化学品管理的执法力度并提升一致性
  四、鼓励研发创新
  建议以鼓励创新为目的出台适合石油化工行业特点的研发激励政策,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建议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中研发支出比例要求与行业特点、企业销售规模挂钩,设立根据销售额规模逐步递减的比例。

  友情链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浙江经济网  中国化工网  中国化工报  慧聪网化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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