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运输企业动态评价实施安全码管理,并提出了设置连接高速公路出入口专用路线等创新举措。
根据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动态评价得分高低将运输企业分为蓝、黄、橙等3个安全码等级。运输企业要统一产权关系、劳动关系、运输生产组织、财务管理和管理责任,禁止挂靠经营。
规定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拥有25辆以上专用车辆(不含挂车)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单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25辆车(不足25辆的按照25辆计算)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依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浙江将建立企业优胜劣汰机制。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或新增运力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其“安全码”等级作为重要参考;对连续被评为蓝码的企业,应予优先核准。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通过省内收购、合并、重组等方式调整经营规模。
规定禁止企业挂靠经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按照统一产权关系、统一劳动关系、统一运输生产组织、统一财务管理和统一管理责任等要求,加强对人员、车辆等的管理,禁止挂靠经营。
规定还指出,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和卫星定位服务商管理。强化常压罐体检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制定相关标准,明确常压罐体检验周期。合理设置道路通行线路,设置连接高速公路出入口、码头等的专用线路或车道,强化风险预警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