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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将不再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
更新时间:2021-04-23 来源:中化新网
  

  中化新网讯 近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绿色债券是重要的绿色金融工具。对绿色债券支持领域和范围进行科学统一界定,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债券的绿色程度和市场认可度。

  《绿债目录(2021年版)》实现三大重点突破。一是绿色项目界定标准更加科学准确。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并采纳国际通行的“无重大损害”原则,使减碳约束更加严格。二是债券发行管理模式更加优化。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有效降低了绿色债券发行、交易和管理成本,提升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定价效率。三是为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提供了稳定框架和灵活空间。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煤炭等化石能源在本质上仍属于高碳排放项目,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均未将其纳入支持范围。因此新版绿债目录不再将此类项目纳入支持范围,使我国绿色债券标准更加规范、严格,实现了与国际主流标准的一致。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清洁生产和高效利用,对现阶段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安全第一、节能优先的原则,积极研究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在充分考虑现有投资项目的设计使用年限和折旧的前提下,设计平稳转型路径,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能源体系和用能行业做好有序、渐进绿色转型。

附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pdf
http://res.topqh.net/attached/ufile/202104/22/1619060087710038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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