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协会新闻 会员动态 行业运行 政策法规 协会简介 协会智库 入会指南
   站内信息搜索
   协会信息
  协 会 简 介
  协 会 章 程
  通 知 公 告
  入 会 指 南
  协 会 新 闻
  新 增 会 员
   资讯中心
  行 业 运 行
  政 策 法 规
  科 研 成 果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环 保
  企 业 质 检
   会员服务
  会 员 动 态
  会 长 单 位
  副 会 长 单 位
  理 事 单 位
  技术委员会委员
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原油期权合约及规则征求意见
更新时间:2021-05-20 来源:中国化工报
  

  中化新网讯 5月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简称上期能源)发布公告,就原油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原油期权是上期能源首个期权品种,也即将成为我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期权品种。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期权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权交易管理细则》以及其他相关实施细则修订案。

  据此次公布的合约(征求意见稿),原油期权合约月份为最近两个连续月份合约,其后月份在标的期货合约结算后持仓量达到一定数值之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挂牌,具体数值上期能源另行发布;交易单位为1手标的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05元/桶;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方式为美式,即买方可以在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提交行权申请,到期日买方可以在15:30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放弃申请。

  据介绍,在上期能源现有业务规则框架下,随着原油期权合约的引入,规则层面制订新上市原油期权合约和新增《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权交易管理细则》,同时调整上期能源交易、结算、风控、信息管理、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等细则的相关条款,为期权交易、结算、行权与履约等业务活动提供规则支持。

  友情链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浙江经济网  中国化工网  中国化工报  慧聪网化工频道

主办单位: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运营单位: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200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