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协会新闻 会员动态 行业运行 政策法规 协会简介 协会智库 入会指南
   站内信息搜索
   协会信息
  协 会 简 介
  协 会 章 程
  通 知 公 告
  入 会 指 南
  协 会 新 闻
   资讯中心
  行 业 运 行
  政 策 法 规
  科 研 成 果
  技 术 咨 询
  安 全 环 保
  企 业 质 检
   会员服务
  会 员 动 态
  会 长 单 位
  副 会 长 单 位
  理 事 单 位
  技术委员会委员
首页 -> 资讯中心 -> 安全环保
坚决整改“两高”项目乱象
更新时间:2021-07-30 来源:中国化工报
  

  7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表示,7月14日~20日,生态环境部已经完成督察反馈,所涉及8个省份正在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推动整改落实。本次生态环境部督察中,督察组高度关注“两高”项目,对我国部分地区“两高”项目乱象进行了坚决整改。

  督察效果显著

  记者了解到,本次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多数已落实,主要体现在3方面。一是对2.9万余件群众举报问题,现在已经办结或阶段办结约2.79万件;二是对曝光的40个典型案例,一些地方已经立行立改,有些正在加快推进整改;三是对督察报告指出的所有问题,生态环境部已经向地方进行了反馈,地方正在抓紧制定整改方案。

  据徐必久介绍,本次督察重点突出,要求严格,更加突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以及国家重大战略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部在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取得很大突破,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有不少形成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多举措遏制“两高”项目盲上

  督察发现,由于“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圆满完成,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松松劲、歇歇脚”的念头。特别是面对“碳达峰、碳中和”刚性要求,反而呈现大上、快上、抢上、乱上“两高”项目的势头。

  徐必久指出,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一是直接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二是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三是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本次督察将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作为查处的重点。生态环境部把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纳入督察,了解能耗“双控”的政策以及有关省份的完成情况,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的沟通,梳理形成相关省份“两高”项目清单。在督察进驻阶段,生态环境部专门安排专人、组建专组,从“十三五”能耗“双控”完成情况,“十四五”拟上马的“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评手续办理等方面着手,认真反复核对地市、省份上报清单,以及国家层面掌握的情况,查实了一批突出问题。

  对于盲目上马的“两高”项目,生态环境部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对问题突出的形成典型案件对外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坚决遏制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徐必久指出,严控两高也是今后各批次督察的重点内容,对督察发现的盲目上马“两高”项目问题,生态环境部将咬住不放,一盯到底。

  建立环保督察长效机制

  徐必久指出,针对发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督促抓好整改方案落实。第一,实施清单化管理和重点盯办制度。建立重点整改任务、全口径整改任务及行业问题三类清单,定期开展清单化调度,并组织对重点整改任务进行现场盯办,及时准确掌握整改进展。第二,建立报告制度。被督察对象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现场抽查,重大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第三,公开制度。生态环境部组织协调被督察对象对外公开督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及验收销号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徐必久表示,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不仅是这批督察的重点,也是今后各批次督察的重点内容。生态环境部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制度,配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完善相关政策并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督促被督察对象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生态环境部将从前端、中端、后端3个层面着力。在前端立足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在中端立足机制建设,推动地方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在后端立足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紧盯问题整改,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友情链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浙江经济网  中国化工网  中国化工报  慧聪网化工频道

主办单位: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运营单位: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200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