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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2022-01-27 来源:中化新网
  

  中化新网讯 近日,工信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出通知,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应用于工业母机、5G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农业机械、稀土稀有金属、绿色低碳重大技术装备、北斗导航系统推广应用、安全可靠打印机、先进交通高端检测仪器、工业机器人、图像传感和MEMS传感芯片及制造工艺、元器件仿真软件等13条重点产业链,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

  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品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友情链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浙江经济网  中国化工网  中国化工报  慧聪网化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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