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协会新闻 会员动态 行业运行 政策法规 协会简介 协会智库 入会指南
   站内信息搜索
   协会信息
  协 会 简 介
  协 会 章 程
  通 知 公 告
  入 会 指 南
  协 会 新 闻
   资讯中心
  行 业 运 行
  政 策 法 规
  科 研 成 果
  技 术 咨 询
  安 全 环 保
  企 业 质 检
   会员服务
  会 员 动 态
  会 长 单 位
  副 会 长 单 位
  理 事 单 位
  技术委员会委员
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15家!浙江省公布2022年化工重点监控点
更新时间:2022-11-08 来源:中化新网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2022年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有效期为五年。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汛桥区块)、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依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泉化学有限公司、浙江沙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兄弟路标涂料有限公司、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认定为2022年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



    此外,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重点监控点规范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加快改造提升、严格项目筛选、严控扩大范围、鼓励入园发展、夯实安全基础、加强环境保护、压实企业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动态管理10项具体工作。

    通知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各监控点应完成产业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三年内分步实施。

    通知鼓励入园发展。在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复核和扩园的同时,各地要综合考虑监控点的入园工作,积极引导监控点企业入园发展,坚持能早则早、应入尽入的原则,细化时间表,制定一企一方案,力争在2-3个认定周期内将监控点企业搬迁入园。

    此外,《通知》还提出,对已认定为重点监控点的企业,每年开展检查,每5年重新开展认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整改完成后重新评价认定,对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取消监控点资格。

  友情链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浙江经济网  中国化工网  中国化工报  慧聪网化工频道

主办单位: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运营单位: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200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