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12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提出,自 2023年7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
公告表示,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聚氨酯泡沫行业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计划要求,保温管行业、太阳能热水器行业将全面禁止HCFC-141b的使用。自2023年7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各有关部门应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HCFC-141b的淘汰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HCFC-141b的企业,由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HCFCs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中的最后一类ODS含氢氯氟烃。2020年底,《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相关行业HCFC第二阶段淘汰管理计划,中国应于2025年底淘汰所有清洗剂、溶剂用途、聚氨酯泡沫、挤出聚苯乙烯泡沫的使用。
此前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发布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冰箱冷柜产品、冷藏集装箱产品、电热水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