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5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通知》。活动将分为动员部署、督促落实、调研指导、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计划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力求解决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目前,动员部署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结合实际制订推进两个规定落实的工作方案,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座谈、集中培训、媒体传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贯活动,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掌握规定要求。
按照《通知》计划,6月至7月为督促落实阶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在7月底前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8月至10月为调研指导阶段,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以及未按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要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1月至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相关人员信息填报,推进完善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数字化、规范化。
市场监督总局在《通知》附件中对人员配备提出明确规定。对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总监,要求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安全员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员担任,相关人员持证要求仍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 对于充装单位的安全总监,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技术负责人担任,安全员一般由《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