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中国节能协会发布团体标准《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技术使用技术条件和评定方法》(T/CECA-G 0290—2024)。在3月5日中国节能协会召开的该标准审查会上,专家一致认为,该项标准填补了国内船用燃料油增效剂使用条件和评定方法的团标空白,规范了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在船舶的使用技术条件,从节能性、动力性、污染物净化率等方面对其性能进行评定,促进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产业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该团体标准由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北京长信万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中远海运集团院士工作站)、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无锡先进内燃动力技术创新中心、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起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二氧化碳(CO₂)等温室气体(GHG)排放急剧增加,显著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航运业产生的CO₂排放量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重大组成部分。根据2014年国际海事组织(IMO)第三次温室气体研究报告,2012年国际航运排放7.96亿吨CO₂,约占全球CO₂排放总量的2.2%。随着世界海上贸易的三倍增长,到2050年,国际航运的排放量将增加50%~250%。面对这种情况,国际海事组织(IMO)积极采取全球方针,为进一步提高船舶的能源效率,制定了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措施,并提供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活动。
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航运业的能源消耗与污染气体排放问题。2015年,交通运输部颁布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通过在航行水域中设立排放控制区的方式,有利于促进绿色航运的发展。2016年,国务院颁布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也对船舶的节油减排提出了新的要求,并阐明了船舶节油减排方案及措施。2022年11月,国家海事局出台了《船舶能效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中国港口船舶能效数据收集与碳强度管理要求以推进船舶的节油减排,保护大气环境。
燃油清净增效剂是一种通过改善燃油的燃烧过程、降低摩擦等技术措施在新发动机和老旧发动机上都能直接达到节能减排降碳效果的多功能复合添加剂。相关的技术和生产已被纳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本 节能部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0年)》等政策文件中,是国务院打蓝天保卫战文件(国发【2018】22号)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倡导应用的新技术。。
在船用燃料油中添加燃油清净增效剂,可优化发动机燃烧过程、降低油耗、减少碳排放,不仅会带来巨大的节能环保效益,也可通过零设备投入,实现船用燃料油的提质增效,增加船舶的营运能力,助力航运业健康、可持续绿色发展。
通过建立该标准,对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以及在船舶的使用技术条例进行了规范,从节能性、动力性、污染物净化率等方面对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的性能进行评定,促进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产业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中国船级社对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开展了在船用发动机台架的测评,测试分析结果表明,燃油清净增效剂能有效降低发动机在不同推进特性工况下的燃油消耗率,全部测试工况下的平均节能率为3.35%,25%(63%转速)负荷节油率为5.65%。船用燃料油按每吨5500元计算,1吨可节省184.25元。据了解,国内两个大型航运公司在11艘内河及远洋船舶的燃料油中应用国产增效剂航行了约18万海里(相当于绕地球8.3圈),证实使用安全,应用有效,实船测评平均节油效果达6%以上。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以及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航运业排放法规日益收紧,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航运行业应对挑战的必要途径。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将能为航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国家提出的双碳目标做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