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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征收反倾销税
更新时间:2024-07-22 来源:中化新网
  

商务部公告,自2024年7月2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为5年。

2023年7月2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24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进行继续调查后,商务部最终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所有美国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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