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要求,推动地方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优化中试平台考核指标,适度简化审批手续,避免简单套用产业化项目要求;打造一批设施条件好、转化能力强、运营机制活、辐射范围大的高水平新材料中试平台。
《指南》提出,到2027年,面向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以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能力为目标,支持地方开展中试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力争建成300个左右地方新材料中试平台,择优培育20个左右高水平新材料中试平台,打造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开放式服务的中试平台体系。
《指南》聚焦“触类旁通”效应明显、行业进步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瞄准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无机非金属、前沿材料五大重点领域,布局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的重点方向。
石化化工新材料关键共性技术中试平台建设重点包括精细化工工艺技术(加氢、聚合、氯化、氟化、磺化、胺基化、烷基化等)、非粮生物基化学品纯化聚合及应用技术、超高纯化学品纯化技术、磷矿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挥发性有机物高效分离与治理共性技术、气体无机膜高效分离技术等。
石化化工关键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重点包括高纯电子化学品、高性能合成树脂、高性能橡胶及弹性体、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生物基材料、新型催化材料等。
《指南》部署了3方面主要建设任务。一是基础条件能力。提供设计规范、布置合理的试验场地或厂房,配备技术验证、工艺熟化、样品试制、批量试产所需的专用设备、控制系统、测试仪器,以及安全、环保等配套公辅设施,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能力。二是技术支撑能力。建强科技成果筛选与前景评估、技术验证与工艺熟化、技术成果推广交易等核心功能,将实验室阶段科技成果转化为具备产业化的成熟工艺包和成套装备。组织制定中试验证方案和运行操作规程,开展关键工艺技术、专用装备的放大和系统集成,着力解决工艺匹配性、批量稳定性、成本经济性问题。积极培育复合型人才队伍,组建人才团队。三是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概念验证、工艺开发、放大试验及其他定制化中试熟化服务,拓展提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企业孵化培育、投融资推介对接、知识产权布局、数据信息、咨询培训等全链条市场化服务。
《指南》明确了4条建设路径。一是支持采用灵活多样建设模式。聚焦产业发展需求,以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提升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为目标,支持企业、产业园区联合科研院校等单位,因地制宜探索多样化的建设运营模式,实现中试平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二是探索中试费用共同分担机制。鼓励中试平台运营方、成果所有人、成果受让人、产业园区、金融资本等,探索共同出资分担中试费用等机制,明确各方的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和转化收益分配比例份额,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三是健全中试平台运营管理体系。引导中试平台运营方规范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和业务范围,建立完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租赁、技术中介、合作研发、合资成立公司,以及技术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体系和制度流程。四是形成中试平台自我造血能力。支持中试平台运营方利用技术服务所得、成果转化收益、企业孵化投资回报等方式,取得服务收入,逐步增强自我造血能力,保障平台可持续发展。鼓励已建的专业自用型中试平台面向社会有偿开放使用。
《指南》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支持和激励中试平台建设运营的专门政策,组织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地方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择优支持一批转化成效明显、公共服务突出的高水平新材料中试平台。定期组织发布中试平台名录及公共服务能力清单,扩大平台影响力。
《指南》要求地方要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保障,优化中试平台考核指标,在确保中试项目安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简化审批手续,避免简单套用产业化项目要求。
附件: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