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7〕2105号)精神,实现石油和化工工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会连续三年编制发布了《石化绿色工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推进行业绿色工艺开发应用、引导企业新建项目和升级改造的工艺技术选择、支撑政府及金融机构政策导向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贯彻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石化行业绿色、低碳工艺推广工作,进一步发挥《名录》对企业“绿色低碳”投资的指导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石化联合会拟向全国石油和化工相关企事业单位征集石化绿色、低碳工艺技术,对《石化绿色工艺名录(2020版)》进行更新。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工艺必须实现产业化并稳定运行1年以上;
2.必须与产品生产过程相关,非环保工艺;
3.工艺名称需准确概括出工艺特点,不能以“先进”、“新”、“绿色”等定性词汇予以描述;
4.工艺先进性必须与传统工艺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如质量、能耗、“三废”及碳排放、安全、原材料消耗等指标分析。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有第三方机构鉴定意见可附证明材料。
二、申报资料
申报表详见附件,请提供WORD和盖章PDF两个版本。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8月20日前申报资料反馈至我会产业发展部。
联系人:蔡恩明,桑建新
电话:010-84885705
邮箱:pcim2017@126.com
附:石化绿色工艺申报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1年6月4日
2021年石化绿色、低碳工艺申报表(1).doc.doc